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学生晚出晚归补充管理规定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11-25

为进一步规范晚归及夜不归宿行为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目前学院学生工作的形势,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的管理做如下补充规定: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2019年7月修订)》关于晚归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园区实行学生卡管理制度和定时断电制度。学生应使用本人学生卡刷卡进入园区,不得攀爬翻越园区围栏、围墙。园区正常出入时间为6:00-23:30,在该时段之外出入园区属晚归,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晚归。园区断电时间为23:30,次日6:00恢复供电。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2022年2月修订)》关于晚归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学校学生园区管理规定,在园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按规定应集中住宿的学生未经批准晚归、夜不归宿或未履行相关管理手续在校外租房居住的;

2、对于以上相关规定补充说明如下:

1) 对于居住在若谷园区的学生,超过24:00出入园区的晚出和晚归都属于违反园区纪律相关晚归管理规定,对于居住在其他园区学生,超23:30出入园区的晚出和晚归都属于违反园区纪律相关晚归管理规定。

2) 周一至周日的晚出或晚归时间界限都是23:30(若谷园区时间界限是24:00),没有所谓周末晚归时间延后的说法。

3) 节假日期间23:30后出入园区同样属于晚出晚归。

4) 对于晚归累计三次的界定,是以一学期为统计区间。

5) 以下理由都不能成为晚出或晚归的借口:

A. 吃夜宵(拿外卖)

B. 为朋友(同学)庆生

C. 部门(班级、宿舍)聚会

D. 部门(班级、宿舍)活动如筹备部分赛事;

E. 亲戚朋友来访

F. 送男(女)朋友回园区

G. 其他非正当理由

6)以下情况经辅导员老师确认批准后,不属于晚出晚归范畴:

A. 疾病住院,自己或同学生病需要在校外就医;

B. 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等其他事故;

C. 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或紧急情况活动负责人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辅导员老师做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晚归最迟不超过24:00

3、晚出晚归惩罚措施补充规定

1) 严禁各学生组织含艺术团、社团、兴趣队以举办活动、部门开会、部门聚餐等理由导致部门同学集体晚归。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学生本学期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 严禁各班以班级活动为名导致班上同学集体晚归,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班级本学期各类评优资格。

3) 对于个人当学期有非特殊情况晚出晚归记录,一经发现,取消院内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以及入团、入党(推优、发展、转正)资格。

4) 对于个人一学期晚出或晚归累计达三次者,视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

4、检查督导办法

1) 学工部会定期导出园区门禁数据进行统计。

2) 辅导员老师会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

3) 自律部、各班班委、宿舍长也会不定期进行例行检查督导。

 

以上补充管理规定自20241125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