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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人员机构
2015-03-0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实验课前应认真做好预习,写好预习报告,不做预习或无故迟到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3.
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并服从教师指导,在指定位置做实验,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4.
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
不准动用与所进行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它设施,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
5.
实验中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药品、减少耗材的损耗和水电的消耗。
6.
若实验中发生错误,需经教师同意后方可重做,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依照有关条例进行赔偿。
7.
所有实验数据都要如实地记录在专用实验记录本上,严禁杜撰或拼凑数据;实验结束后,实验数据要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
8.
注意保持实验室台面、地面、水池的清洁,公用仪器、药品用完之后要放回原处。
9.
不得将食品和其他无关物品带入实验室,书包、衣物应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实验仪器设备、药品随意带出实验室。
10.
废液、废渣及实验用药品不得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内,必须倒在指定的收集容器内。
11.
实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值教师,以防造成事故。
12.
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将实验仪器设备、用具归放原处,并摆放整齐,打扫干净实验场地,
认真记录好学生实验登记本,
经教师检查合格后,关好所有门窗、水电,方可离开实验室。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二○○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