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各团总支、学生会、各团属学生组织、各校级其他学生团队:
为纪念“五·四”运动爆发95周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我院团学组织和青年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青年学生践行“中国梦”,学院团委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系列活动。同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学校团委将于2014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并表彰2013-2014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案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去年五四青年节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2009级本科团支部全体同学的回信等针对青年学生的回信精神,以团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学习讲话助成长,青春明志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同时各团总支、团支部、各团学组织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学习天天见”、“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专题,发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感悟,发表个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理解。
2.以团总支或支部为单位,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结合“嘉庚之星”评选、五四评优等评选活动,在学生和校友中寻找、选树一批“身边的好同学”、“最美青年学生”、创业先锋等可亲、可信、可学的典型。深入挖掘普通学生、杰出校友等优秀青年代表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通过面对面的报告会、分享会、故事会等方式,着重培养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进取、奋斗成才。有条件的总支或支部拍摄“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微电影或人物纪录片。
3. 在支部上建设“学习团支部”、“学习小组”等学习专业知识的团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集体晨读、集体晚自习等活动,成立不迟到不早退监督共同体,在支部青年学生营造热爱学习、尊重课堂的良好氛围。各支部要积极响应学生会发起的“我在嘉庚叫你起床”计划,以集体名义参与到计划中来,形成全院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扭转学风的良好局面。
4.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小绿督导、小绿维修营等志愿服务活动,自行设计和开展院系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在毕业生支部中广泛宣传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动员毕业生参加西藏专项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展“光盘行动”,培养学生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
二、评选条件
(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福建精神”。在“学习天天见”、“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网络专题,发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感悟,发表个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理解,撰写读后感等。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勇于创新。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一年级学生则为评选前一个学期),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积极响应“我在嘉庚叫你起床”计划。
4.模范带头。积极参加“中国梦”系列活动。热心参与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评选当学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含2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小绿维护、传我嘉话等志愿服务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5.记录良好。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一年级学生则为评选前一个学期)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品德高尚,积极践行“福建精神”。积极组织策划支部或总支的“五四”主题活动,在微博、微信上踊跃发起“学习天天见”、“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专题,发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感悟,发表个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理解,撰写读后感等。
2.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带领支部或组织内同学,积极开展晨读、晚自习等集体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学。
3.爱岗敬业。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在配合辅导员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和“六大青春战役”工作中成绩显著,精心策划和组织“学习讲话助成长,青春明志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
4.模范带头。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参与组织策划、举办“中国梦”系列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团属组织的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评选前两个学期至少组织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5.记录良好。评选前连续两个学期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
1.团的建设。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支部推优工作。
2.团的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策划、举办“中国梦”系列活动,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活动,开展“学习讲话助成长,青春明志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开展“六大青春战役”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能够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的活动,活动形式活泼而不失严谨。
3.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支部团员材料齐全有序。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4.团的宣传。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校党组织和团组织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配合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开展“学习天天见”、“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有影响力的线上活动;团干部个人微博较活跃,与团支部微博互动良好。
5.团员模范。支部团员积极服务同学、个人综合素质高,在个人学习成绩、活动奖项以及学生工作的任职情况良好,能在广大的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范围
(一)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我校在读的青年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28周岁以下)。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在我校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且评选时在任的各分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团支部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学生会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校级团属学生组织(社联、艺术团、青队、科创中心)的学生干部(部门副部长以上)、学校团委(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共青团干部。
(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
评选当学年团支部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纪律处分的团员人数比未超过2%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名额分配
本次共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404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196名、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10个(初选名额22个)。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一)提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提名时,分院系内或组织内应成立评选小组,分院系内评选小组负责人由各分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学生组织评选小组负责人由相
(二)申报。各单位对提名对象进行考察后,组织填写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并务必于
(三)评选。学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申报及评选结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支部参加公开宣讲,校团委组织评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
(四)公示。通过复审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将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遇异议,并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民主推选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分团委、团总支、支部、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
(二)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推荐人数小于或等于所分配的名额。
(三)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组织对候选人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团委将在复审时根据实际情况削减名额或取消评选资格。
(四)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工作联系人:刘丰,联系电话:6288161
团委邮箱:twh@xu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