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梦系列活动积极分子评选通知

人员机构2013-12-25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纪念‘一二 九’”运动78周年主题活动,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先进经验,学院团委将组织评选活动积极分子,对主题活动进行总结,现将具体通知发给你们。
一、积极分子评选
1.评选标准
(1)在“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
(2)在“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学院第四届趣味运动会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
(3)在“百花齐放”文艺汇演、“雄辩嘉庚、给力青春”第八届辩论赛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
(4)在各院系纪念“一二 九”运动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
(5)集体观念强,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上学期及本学期无违纪记录。
2.评选方法
(1)各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和各组织推荐候选人,候选人从组织或参与各项活动的团组织成员、学生组织成员中产生。我系共有7位名额。申请人填写附件中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纪念“一二 九”主题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在本周五(12月27日)下午五点前各单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指定邮箱(308899894@qq.com)。
(2)系团总支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结合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确定积极分子名单。
二、工作总结提交
1.工作总结应体现以下内容:
(1)活动基本情况概述:主要阐述主题活动的目标与思路、参与对象、活动宗旨等。
(2)活动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是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特色等。
(3)活动的影响:主要阐述活动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可以是活动概括,也可以引用青年学生的心得体会。
2.提交方式和时间要求
各院系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12月30日提交至团委邮箱(twh@xujc.com)。活动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可直接拷贝到刘丰处。

下载:申请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