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人员机构2012-06-11
全体2012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请在办理前务必登陆网站再次查询该通知,后期可能存在变动更新)

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毕业生务必在6月26日前离校,而后毕业生宿舍作断电、清洁处理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漳州校区图书馆 6.19-6.26 图书馆前台 带校园卡清还借阅图书、期刊;
9:00—11:30
14:00—17:00
缴纳超期还书罚款等
物业中心 6.22-6.26 南光:南光2 清还宿舍门的钥匙和空调遥控器,清算电费,清查设施设备,衣柜不得上锁。盖章后即表示该床位已可以清理。退宿第一人需同时退还空调遥控器。
8:00—12:00 
13:00—18:00
中区:丰庭5#112
各院系 6.22-6.26 各系辅导员处 注销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领取户口迁移证。
9:00—11:30
13:00—17:00
(需在参加毕业典礼后)
 
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照各单位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逾期不候
物业中心将具体通知退宿事宜,宿舍资产清查等要求。
 
2.校园卡相关说明:
(1)毕业生校园卡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此卡不刷卡可进出图书馆和学生园区,其他如充值、消费、E通卡的功能均保留。
  (2) 校园卡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上的同学,如有需要可以申请退还,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请申请同学填写附件中的“退卡”表格,于6月25日前将个人的学号、姓名、专业、手机号码、卡内余额等信息发送邮件到aerowang@xujc.com,发送邮件后请停止校园卡消费,确保卡内余额不变,逾期不予办理。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将余额退还给学生。但退卡账号将被注销,即无校友卡功能。咨询电话:6288161,王老师。
 
3. 学生证相关说明:
学生证只需在系内辅导员处盖注销章,学院不作回收。若学生证丢失,请带现金20元到人文#B508学工部老师处办理补办手续,只开具学院收款票据作为凭证,不再制作新学生证给学生。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程序
1.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打印本通知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在指定时间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学生需按表格顺序办理离校手续,物业方面办理完成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由各系辅导员老师负责办理。在学生本人领取毕业证时一并办理。
 
二、毕业生相关证件发放要求
各院系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各院系按下列要求发放毕业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学生本人持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注销章,不再收回。
    2.领取办法
    未出现在财务部汇总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2届欠款未缴清毕业生名单》上的毕业生,凭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各相关单位签章齐全者方可领取。有欠缴学费的学生请至学院财务部缴清学费,有欠缴医保费用的学生请交至辅导员处。

三、毕业生离校手续工作要求
相关单位应认真把关,指定一位单位负责人指导协调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