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活…

团委办公室人员机构2011-04-28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校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二届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艺术节,现将艺术节艺术表演类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和内容
艺术节的主题是“青春•使命”
艺术节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
 
三、项目、形式概要及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参加对象为全院学生。
(一)声乐节目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
        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剧小品、歌舞剧、戏曲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四、阶段步骤
1.报送节目方式:2011年5月19日17:00前将表格发送于xmcq@xujc.com
2.节目审核阶段:2011年5月25、26日由专业评审团对各类作品进行分类评选;
3.报送DVD时间:5月30日、6月1日将评选出的5个优秀作品各自录制成DVD报送到团委,由团委统一将参赛作品报送到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
4.省内评审:省教育厅组织集中展演,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创作将”、“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陈老师0596-628846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2011年4月26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