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碱性废电池无需再回收

人员机构2010-12-26
    “现在对一般的废电池已不提倡集中回收处理,目前已经收集的就分散到一般的生活垃圾里运走处理掉就是。今后不要再集中回收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卢主任如是说。

      
废电池无需再回收,可分散丢弃,集中处理反而危害环境,这缘于日前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指出,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废电池。
 
       环保协会的同学们说,开学后,他们联系回收站的工作人员过来回收电池,却被告知现在回收站不再做回收电池的工作。面对着同学们投到电池回收箱里的废旧电池,他们不知所措了。据说,发现很多高校的环保协会也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听到废旧电池不再回收这一消息,很多学生都颇感疑惑。
 
       据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筹建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废电池污染放置政策》规定,条件成熟的城市对碱性电池要集中回收处理,条件不成熟的城市不做硬性要求。目前,厦门还没有专门的碱性电池回收处理中心,碱性电池大多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但一次性普通电池、镍汞电池、纽扣电池及氢酸电池等含汞电池,一定要集中回收处理。
 
       《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1月1日起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对于进口电池,海关等有关部门也会对其作出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才能进口,因此现在正规商场里销售的一次性干电池基本达到低汞或无汞,分散丢弃少量电池对环境基本不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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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对于含有铬镍、氢镍、锂离子等成份的纽扣电池、充电电池、手机电池等,并不属于环保电池的范围内,这些电池还是不能随意丢弃的。因此他提醒市民,在这些电池上都有相关标注,市民可根据电池上的标注来判断是否应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