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登录
首 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院长介绍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资讯中心
综合新闻
信息公告
教务通知
资源下载
招生信息
教师风采
专任教师
实验员
讲座教师
行政人员
教工院友
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养
研究生培养
学科竞赛
科研平台
科研动态
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晨斛校企合作创新平台
蓝色海湾整治红树林养护创新合作平台
实验室安全规范
3060双碳
3060专家工作站
闽都教育发展基金会
双碳资讯
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党团建设
党建资讯
党团在线
学子风采
团学会
环境保护协会
第二课堂
优秀校友
交流合作
对外交流
服务社会
实习就业
实习实践
就业与深造
学子风采
团学会
环境保护协会
第二课堂
优秀校友
环境保护协会
您的位置:
首页
学子风采
环境保护协会
普通碱性废电池无需再回收
人员机构
2010-12-26
“
现在对一般的废电池已不提倡集中回收处理,目前已经收集的就分散到一般的生活垃圾里运走处理掉就是。今后不要再集中回收了。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的卢主任如是说。
废电池无需再回收,可分散丢弃,集中处理反而危害环境,这缘于日前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指出,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废电池。
环保协会的同学们说,开学后,他们联系回收站的工作人员过来回收电池,却被告知现在回收站不再做回收电池的工作。面对着同学们投到电池回收箱里的废旧电池,他们不知所措了。据说,发现很多高校的环保协会也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听到废旧电池不再回收这一消息,很多学生都颇感疑惑。
据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筹建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废电池污染放置政策》规定,条件成熟的城市对碱性电池要集中回收处理,条件不成熟的城市不做硬性要求。目前,厦门还没有专门的碱性电池回收处理中心,碱性电池大多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但一次性普通电池、镍汞电池、纽扣电池及氢酸电池等含汞电池,一定要集中回收处理。
《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1月1日起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对于进口电池,海关等有关部门也会对其作出检验,检验合格之后才能进口,因此现在正规商场里销售的一次性干电池基本达到低汞或无汞,分散丢弃少量电池对环境基本不构成危害。
.
另外,对于含有铬镍、氢镍、锂离子等成份的纽扣电池、充电电池、手机电池等,并不属于环保电池的范围内,这些电池还是不能随意丢弃的。因此他提醒市民,在这些电池上都有相关标注,市民可根据电池上的标注来判断是否应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