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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活动管理条例
人员机构
2010-03-28
为了深入学习党章,更好贯彻党的先进思想,进一步提高我系青年学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扩大我系基层党组织的后备力量,所以我系团总支决定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同时,为保证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学习培训活动的数量和质量,现制定如下党章学习小组管理条例:
一、宗旨
通过有组织、有系统的学习,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在各项活动中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优秀成员作为发展对象,培养和充实学生骨干队伍。同时,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学员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
二、党章学习小组组织构成
1.
党章学习小组的成员以入党积极分子为主,团员和非团员也可申请加入,一般一个班级成立一个党章学习小组。
2.
每个小组设置一名组长(组长由组员推选),小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的一切活动,负责记录小组活动,上报活动总结、记录等。
3.
人员在班级人数
1/4
左右,组员名单由组长上报组织部统一管理。
三、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内容要求
1.
各党章学习小组在团支部的指导、组长的组织下每学期须进行至少一次的学习活动,主题、学习方式自定。
2.
学习内容须围绕党的知识,可以采取讲授、讨论、参观学习、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3.
小组组长须在学习活动开始前拟好计划书交至组织部,学习活动后汇报学习心得,以纸质版形式(
800
字)交至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4.
各小组应做好活动记录,学习成员在学习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学习活动后的心得体会,做为推荐上党校,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
5.
在各小组学习活动结束时,各小组将进行
ppt
展示活动,交流经验。
6.
学习活动所需经费可向团总支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视具体情况报销。
四、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纪律
1.
组织纪律: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严格的要求要求自己,思想积极、上进,积极向同学们宣传党的有关知识,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2.
学习活动纪律
学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党章学习小组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学习小组的一切活动,不得无故早退、迟到及缺席。若有特殊原因,事先须征得小组长同意,各小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学员的到勤情况。
在学习活动中,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和中国共产党形象的事,更应保持纪律,保证学习活动能顺利进行。
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取消本学期党章学习小组学员评优资格,视情况轻重将给予取消党章学习小组成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处罚,处罚决定将公示。
五、党章学习小组奖励办法
1.
实行一年一次的优秀党章学习小组和优秀学员评选制度,由团总支对评出的优秀党章学习小组进行表彰,张板公布。
2.
对在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可做为进入党校培训的依据。
3.
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作为推荐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依据。
六、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活动注意事项
1.
各班支部团支书有义务负责党章学习小组成立,直至小组组长选出。
2.
组长须及时上交学习活动计划书(学习活动开始一周前)和活动总结及小组成员学习心得(学习活动后一周内)。
3.
学习活动如需帮助,须提前向团总支提出申请,团总支将视具体情况协助完成。
七、附则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团总支所有,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2010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