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田径运动会报名通知

团总支学生会文体部人员机构2009-09-22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09年10月31、11月1日(星期六1天、星期日半天);北区校区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
学生组:各院系;
教工组:各院系、各部门。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10项)
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10米栏(1.067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三级跳远;
(二)学生女子组(9项)
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0米栏(0.84米)、跳高、跳远、铅球(4KG);
(三)学生团体项目(3项)
1.40人×50男女迎面接力(男女各20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
   2.10人×200米负重(10KG沙衣)混合接力(男女各5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
   3.10人×100米趣味跨栏迎面接力。(要求:跨一栏钻一栏,栏高为最低档,每一百米设6栏男女各5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手持接力棒)。
        
     四、参加办法及运动员条件
(一)各院系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项每单位可报2人,每人限报两项,均可兼报接力和团体项目(每人所报项目单项加集体项目不得超过4项)。
(二)我院在籍学生、我院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赛。
(三)各单位运动员报名单要认真审查,加盖公章后报组委会备查。如在赛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者名次,追回奖品,大会点名批评并扣除该单位总分60分。
各单项(包括接力),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团体项目加倍计分,破校纪录加9分,破省大学生纪录加18分(本次比赛中,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追加一次破纪录分)。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不足4人的比赛取消)。
(四)学生组各院系男女运动员按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奖励前8名。如果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全省大学生纪录顺序计)多者列前,如仍然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教工组不设团体名次,只奖励个人,具体办法将在领队会上商定。
(五)大会设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和办法另定。
     
      五、报名日期
各班级务必于10月10日前上交报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