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及课堂秩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课堂是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神圣殿堂,课堂教学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是学生素质的重要体现,也是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是我院学风建设的关键。
2.为进一步建立优良学风,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我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努力创建我院优良学风。
二、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1.课表是学院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校历和课表的安排上课,不得随意变更。
2.学生应认真完成每堂课的各个教学环节,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应准时到达上课地点,迟到三次者将被记为旷课一次。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需先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并被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不得事后补假。
3.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本前提,学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上课期间自觉关闭手机、MP3、游戏机等通讯和娱乐设备,不得在教室内及附近大声喧哗。
4.为保证教室空气清新以及对任课教师的尊重,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堂食用,不得在教室内吸烟。
5.学生在课堂上的举止言行应该文明、得体,不得有不礼貌的言语和举动。男女同学之间交往应得体,不得在课堂内表现出不雅言行。
6.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老师,课堂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每个课堂全体学生应靠前排就座,课间应主动为老师擦黑板。
7.为保持清洁的教学环境,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在课桌、教室墙壁等处涂抹刻画,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8.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是大学生基本修养的体现。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保证上课精力充沛、精神饱满。学生课堂着装应得体,不穿拖鞋、背心上课,着装不宜过度暴露。
9.学生应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认真完成课前预习、课堂笔记、课后作业。课堂上应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回答问题,不做与任何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学生课堂秩序管理
1.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和秩序的管理依照“全员参与、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在全院内形成以各院系为主体,各学生管理部门、科研教学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
2.所有学生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按照学生课堂行为规范要求服从管理并共同维护好课堂教学秩序。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认真带领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班委、团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组织要切实做好本班级、本院系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宣传、自我督察等工作。
4.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者,有责任认真加强课堂管理,包括严格考勤、教学组织、纪律维护、学生评估等。
5.各院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专业导师等应经常性地深入课堂了解有关教学秩序状况,并依托学生骨干及学生组织做好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的有效管理。
6.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应确保课堂教学各项基本条件(如多媒体器材、教学器具等),帮助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7.各院系主任是本单位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本院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专业导师、专任教师等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可行措施,切实抓好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和课堂教学秩序。
8.学院教务部和学工部是全院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做好全院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课堂行为的检查评估、评优罚劣、违纪处理、调研总结、制度修订等工作。
9.课堂行为规范是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任课教师质量评估、院系教学工作状态、学院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每个学生、每位老师都必须重视并积极遵守执行。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都要围绕课堂教学秩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建立和完善保障良好课堂教学秩序的长效机制。
10.学生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违纪情节严重,经劝告不听,且违纪超过两次者,将依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由学院学风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