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文明居室”建设条例

人员机构2007-10-24
为创建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及休息场所,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我系学生宿舍“文明居室”建设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宿舍安全、卫生要求(100分)
1.  宿舍不存放、使用违规电器(25分)
2.  宿舍地面清洁,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等(15分)
3.  宿舍床铺、桌面整洁、无杂物(15分)
4.  宿舍门窗洁净,无明显污物、尘土(15分)
5.  宿舍布置健康向上,美观大方(15分)
6.  宿舍公共区域(厕所、走廊)整齐、干净(15分)
 
.评比办法
      1、宿舍成员每周定期对宿舍进行整理、清扫,由各宿舍舍长负责落实;班级生活委员每周负责组织各宿舍舍长执行例检,对各宿舍予以评分,并及时召开舍长会议对所存在问题予以处理。
      2、每周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对本周出现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情况(每周班委工作例会);每月25日,将各宿舍总得分和本月最佳宿舍、最须改进宿舍发送至辅导员信箱:yunjing@xujc.com,以作为期末评比系男、女最佳宿舍、最须改进宿舍的依据。
      3、每月由生活委员负责组织班委对园区宿舍进行检查,落实各宿舍本月的自我管理情况。
      4、根据检查结果,每月评比最佳、最须改进宿舍,并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学期末将总评分数第一的宿舍评为“文明居室”,宿舍成员综合测评成绩统一加0.2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