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自习教室开放通知

人员机构2007-10-12
为了保证同学们有充足的学习时间,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开设公1#114115118教室为学生夜间自习教室,关闭时间延迟至凌晨0000点整。请大家合理使用夜间自习室,充分利用时间复习考研,现要求如下:
1.     学生使用夜间自习室者,由值班老师于当晚十一点整在上述教室发放“学生夜间自习证”,并做好登记。发放和登记时间从23002310
2.     学生因自习晚归者,夜间返回园区途中请注意安全,尽量结伴而行。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3.     学生夜间必须回宿舍就寝,不得擅自夜不归宿。自习晚归者须在0030之前返回园区,逾时“夜间自习证”将不作为晚归凭证。
4.     学生自习晚归者需至园区值班室交验“夜间自习证”和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登记晚归原因,方可进入园区。不得顶撞、干扰保安工作,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刷卡进入,不得冒名使用他人名字登记。
5.     学生因自习晚归时请自觉遵守《学生园区管理规定》,请自重自爱并尊重他人,不要在走廊、宿舍喧哗吵闹和从事其他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对于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各位同学应勇于制止。
 学工部、各系将不定期抽查晚归、未归情况,一经查出,一律按照规定从严处理。望同学们自觉遵守规定。
 特此通知,请相互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