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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管理条例
人员机构
2007-09-28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必须服从主席团安排,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做主变更活动计划,不得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一、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 席:贯彻执行院部、系部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办公室:统一管理学生会各项经费、文件、物资,并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学生日常生活,定期组织全系卫生检查。
学术部:促进我系学风建设,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系学习气氛,为学生学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方法及指导。
文体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及体育竞赛,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和体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报道本系相关新闻并负责维护本系网站。普及网络、新闻采写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相关方面的人才。做好我系重要图片资料的备份工作。
实践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筹集校外经费支持,负责学生会的外事联系工作;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外出游玩、实践活动,增加学生接触外界的机会,将理论联系实际开阔视野。
二 、规章制度细则
(一) 岗位责任制
1、主席必须负责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报送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在学期末考试周开始前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由办公室汇总报送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
4、班委应积极配合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反映各班学生的动态,如组织班级活动需先向办公室提前报备,以便学生会协调各项活动时间,避免冲突。
(二) 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在每学年开始时组织全系大会,邀请老师参加,在欢迎新生的同时,使老生能够明确本学期目标,使全系学生对自己的专业有所了解,对未来有所憧憬。
2、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3、学生会主席、各级班长及各部部长也必须定期召开干部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4、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回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主席请假。
5、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在每次开完会后及时将会议内容发到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和各班长邮箱。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针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以上)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递交主席,视情况做出决定。学生会干事提前退出学生会程序相同,将申请递交相关部门部长处,由部长做出决定。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或干事,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办公室递交活动策划案。策划的内容应包括主题、目的、意义、时间、地点、人数、组织形式、活动流程、物资需求、活动预算,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事项,等。
2、策划被否决必须无条件服从;策划一经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策划书的内容执行,如需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应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对活动进行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经验教训,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每学期初各部门需提交本学期活动经费预算,写明活动名称及预计所需经费,以合理安排学生会活动经费。
五、报账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物品前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购买物品必须有规范填写的正规发票,并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将发票交至办公室统一报账。
3、办公室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帐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4、物品领取,发往各班的物品由班委统一领取,学生会内部和全系共享的由学生会统一领取。
六、评优处罚制度
1、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 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3) 不得有违纪行为。
2、学生会优秀干部由学生会全体干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优秀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2) 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统筹安排,以身作则,不得推诿责任。
(3) 不得有违纪行为。
3、例会及活动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迟到四次以上(含四次)者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4、学生会内部通知将在系内网站上专门板块及时公布,以便系内同学了解学生会动态,其他各种通知将由辅导员统一通知。
5、为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内部通报批评或撤职处分。
6、凡有违反本制度的学生会成员,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批评及处分。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
200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