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十一”国庆节放假期间注意事项的通知

人员机构2007-09-24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文件《关于2007年“十一”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及相关安排,为了使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十一”长假,特对2007年“十一”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2007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请各位同学遵守学院关于“十一”放假时间安排,假期前后有课程安排的照常上课,严禁无故缺勤。各系会安排查课。04、05、06级的学生离校需请假并按时返校,07级的学生9月21日10月6日军训,10月7日休息一天。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校区。
2.留校同学要求至少两人以上集中住宿,晚上不要在校外和偏僻的地方逗留。
3. 寝室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异性及在异性宿舍留宿。期间学工部将抽查学生宿舍是否留宿异性、外来人员等现象。一经发现,按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0月7日晚,学工部和各系将安排查房。
4.“十一”长假前后,学生宿舍的断电安排为:9月28日晚上正常熄灯断电;9月29日——10月6日,通宵供电;10月7日起正常执行熄灯断电制度。
5.“十一”长假期间(10月1日——10月6日)0:00以后进入园区属迟归,需凭有效证件登记方可进入。
6.外出请关好窗,锁好门,保管好现金和笔记本等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禁止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壶等大功率电器。
7.“十一”期间外出游玩请注意人身、交通及财产安全。严禁私自游泳、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不要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不要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青少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
祝各位同学假期愉快!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