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实行熄灯制度的通知

人员机构2007-09-17

各位同学:

为保障学生的正常休息时间,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杜绝夜间滥用电脑现象,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07年9月23日(周日)晚上23:30开始,对学生宿舍实行熄灯制度。

一、熄灯制度安排

1.熄灯时间:每周日——周四晚上23:30 

2.送电时间:每周一——周五早上06:20

3.学生宿舍熄灯期间,学生园区路灯以及走廊灯正常供电。

4.每周五、六不熄灯,遇节假日机动调整,日后视情况恢复供电。

二、注意事项

1.禁止在熄灯后继续操作电脑。为保护各位的电脑,提醒各位在每晚23:20前自觉关闭电脑,以免因断电造成电脑损坏和文件、资料丢失和损坏。请在每晚23:20之前安排好各自的事情,做好休息的各项准备。0:00之后请自觉关闭应急灯、手电筒等所有室内灯光就寝。

2.熄灯断电后禁止在园区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不得迟归、不归。

3.请节约用电。严禁从空调插座、走廊、公共卫生间等接电。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熄灯期间,由各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值班老师、学生会督导部等共同巡视督导。未遵守园区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0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