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玻璃盒子”建筑

人员机构2007-04-05

        在北京随处可见一些“玻璃盒子”建筑,诸如京广中心、西环广场、有地标性建筑之称的国贸中心、还有潘石屹那个著名的建外SOHO……这些“玻璃盒子”看上去豪华时尚,但从建筑节能角度上来看,它们都是一些高耗能的建筑垃圾。

  众所周知,一般建筑的窗与墙的单位能耗比例为6:1,而“玻璃盒子”由于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炎炎夏季室内超热,严寒冬日又不挡寒,多数摩天大厦不得不加大功率,开放空调以调节室温。冬天要先于其它建筑供暖,夏天要先于其他建筑制冷,能源高消耗触目惊心。

  以国家大剧院为例,它在耗能方面显示出其不可多得的“天份”。夏天在北京,太阳入射光线与地平线的夹度是75度,近似垂直照射,而它又没有遮阳板,阳光照射的能量基本是“照单全收”。其1平方米的采光面在夏天的阳光照射强时吸收能量近1000瓦,2平方米的采热量近1500瓦(除去玻璃透过率等因素),这种能量吸收,即使用所谓的阳光控制玻璃等措施来提高遮阳性能,但对于巨大的耗能黑洞,无疑是杯水车薪。它消耗的能量如果用家庭空调来换算(一般情况下1P致冷量为2200-2600w),那“玻璃盒子”建筑3平方米的采光面积就需要用1P的空调来抵销,再加上其室内的温度调节(普通的建筑,20平方米的建筑能耗才需要用1P的空调来降温),其能耗是普通建筑能耗的数倍。

  欧洲的传统及现代建筑一直很注重于节能,我们在欧洲看到很多建筑,都设有隔板和檐角,起初误以为是起装饰作用,其实它不仅仅是装饰,更主要的功能是遮阳。夏天阳光照射时,隔板基本上把阳光挡住了。如果整面是玻璃幕墙的话,它一定会有遮阳措施,而不是像我们的玻璃盒子,赤裸着什么遮掩都没有。因为德国等国家的法律中有规定,公共建筑(含政府办公大楼)夏天不允许开冷气,所以它们无论是设计还是应用,都特别注重于建筑外墙的节能效果。在欧洲,节能已深入人心,“玻璃盒子”的高耗能建筑早已被当成垃圾,没有了市场,这些垃圾设计师只好到发展中国家来寻找生存空间了。

  国内建筑人才济济,我国能源又如此紧张,我们不能再允许这样的高能耗垃圾建筑在中国大行其道,建筑应回归到真正的时尚中来。对于现有“玻璃盒子”,增加遮阳措施以利于节能,对于新建楼房,应从设计的源头进行节能审查。近日欣闻北京市发改委3月1日正式发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今后在项目立项之前要对建筑节能进行专项评估和审查;广东省从4月15日起,将全面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实施细则中严格规定,把窗墙耗能指标列入“强制执行”的范围,未达标者坚决不准开工兴建,而新建的酒店、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更将一律禁用超大玻璃幕墙。这让我们看到了真正时尚的引导方向,也看到了“玻璃盒子”建筑末日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