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漳州两地签署“环保协作行动宣言”携…

人员机构2007-01-03


  福建省厦漳两地环保部门共同签署了“环保协作行动宣言”,九龙江流域(漳州段)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将继续深化。

  2006年1月起,厦漳两市为保护母亲河九龙江,启动了 “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的保护母亲河“三联合”行动,先后成立了以两市环保部门为主的污染源调查和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的基础上,加大了执法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300多家,依法提请整改违法企业16家,立案查处20件,结案15件,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2家。同时规范严肃了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的项目建设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严禁在沿江堆放、倾倒垃圾和河流保洁制度。安装了11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拓宽了监测面、提高了监测频率、增加了监测项目,添置和完善了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装备,健全饮用水源水质动态管理制度。漳州市还积极借助厦门的人才和技术力量,研发或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普及经济实用型和循环经济技术与模式,龙海角美的熔盛公司等企业引进了膜处理技术深化治理电镀废水,漳州多特公司等企业实施了清洁生产,龙文区建立了3家生猪养殖生态型“零排放”模式试点,漳州市利用厦门的经济技术支持,建立了一批不同行业的经济实用型和循环经济技术与模式试点,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确保流域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按照环保协作行动宣言的要求,今后,厦门、漳州两市环保部门将围绕水域环境调查、水源保护和生态保护、二氧化硫控制和酸雨控制、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展开协作行动,力争早日使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