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加强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抓好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生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技术方案,按计划组织完成年度生态监测任务,并严格柴达木等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监察,提高资源开发以及公路、铁路、水电、水利等建设项目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水平,做好全省土壤污染调查的相关工作,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了黑河源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了《青海省主要生态功能区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青海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提纲的编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组织省生态指导中心编制青海省生物物种资源专项调查和生物物种资源示范点(西宁基地)规划的编制。组织省生态指导中心、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开展“青海省中藏药材保护与利用情况的调查”。
积极开展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生态监测项目,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分配下达三江源生态监测项目2005年度第二批国债专项资金。与各项目执行单位签订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监测项目2006年目标责任书》。完成省三江源办下达的项目前期资金的落实。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组织省监测站完成《青海省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方案》的编制,指导互助县进行了申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的自查总结,就制订青海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向省政府督察室汇报青海省环保局开展新农村牧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海东地区环保局开展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前期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全省农业区禁止焚烧秸秆和加强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督促各州、地、市完成本地区秸秆禁烧区的划定。